2023.02.08
《非法文化財產》
*前幾天看到日本新聞在說日本和韓國間「歸還佛像」的判決,就想起有一集柯南電影版《迷宮的十字路》,在京都的佛像遭竊,但推理過程沒印象只記得服部特別帥,和葉又加深愛上服部的一集(笑)。
*這個案件是在2012年時在長崎縣對馬市觀音寺佛像被韓國竊盜集團的人偷走,後來在韓國浮石寺發現該佛像,由於佛像涉及日韓都有批准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方法公約》(Convention on the Means of Prohibiting and Preventing the Illicit
Import, Export and Transfer of Ownership of Cultural Property),此公約為1970年在法國巴黎簽訂,宗旨是考量各國文化財產重要性、各國尊重本國和他國文化遺產的道義責任等原因而制定。其中公約內容有規範,若非法攜出文物可以由原收藏地行使所有權,所以原先韓國應返回佛像予日本。
但韓國浮石寺認為這尊佛像是浮石寺幾百年前被日本倭寇(海盜)掠奪的,該所有權應是屬於浮石寺,而無庸返還,並向韓國大田法院提出中止返還日本之暫時處分訴訟、及以韓國政府為對象主張「佛像引渡回浮石寺」之請求。
*在2017年韓國一審法院認為因在佛像中發現裡面的結緣文有記載約於1330年,「為了供奉瑞州的寺院而製作了這尊佛像」等內容,而瑞州是忠清南道瑞山在高麗時代的名稱。因此一審以該結緣文和1330年後有5次倭寇侵入瑞州的高麗史記錄來認定其不是贈與和買賣,而是因竊盜、掠奪等原因被帶到日本等理由,認定所有權為浮石寺。
對馬市議會通過了要求返還佛像的決議書,並透過日本官房長官和文部科學大臣等人在與韓國會談時,根據公約非法攜出的文物可以由原收藏地行使所有權要求返還,並以輔助參加身分,參與了二審訴訟。
*二審判決認為提出該佛像不能被認為是由浮石寺取得所有權,雖然在高麗時代瑞州浮石寺擁有該佛像的所有權是事實,但該佛像是以怎樣的經到對馬尚不清楚,且考量高麗時代末期,倭寇頻繁侵略瑞州,高麗時代的浮石寺是否與現在瑞山浮石寺是具有同一性和連續性不有疑義。又被倭寇攜出的佛像已經帶到日本,日本對馬市觀音寺,成立時間為1953年,已經佔有該佛像超過20年,故時效已完成。並表示韓國政府有必要考量保護文化財產的國際法理念和有關文化財產返還的協約等宗旨,致力於該佛像的返還問題;但浮石寺並不買單提出將向最高法院上訴。
*由於目前只透過新聞了解判決,沒辦法精準知悉法律問題,但如同高院所說文化財產應值得重視,根據《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有將「文化」納入永續發展之議題,就本案中涉及之《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是確保維護全球安全與落實建設和平議程的重要力量,而這些正是關於SDGs目標16.4的核心內容【加強被盜資產的歸還和回復,並打擊一切形式的組織犯罪】;且關於文化遺產之保護也在目標11.4【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中被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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