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6
《婚生否認》
*前幾天跟風看了新韓劇《黑色榮耀》第一季,劇情是在說校園霸凌事件,加害者共有五人,而受害者文東恩(宋慧喬 飾)慘遭霸凌之後仍舊只能摸摸鼻子退學,因此以加害者朴妍珍作為「夢想」,展開他的復仇之路,劇情很緊湊,報復過程加害者一一抓狂的樣子也很過癮,再加上男主角周汝正(李到晛 飾)家中擺了很多刀子,還有不斷從監獄寄來的信件,其背後的故事帶有一點懸疑,會讓人不斷想追下去~期待第二季。
*其中有一段報復裡出現【婚生否認】的劇情,加害者朴妍珍長大後和建設公司代表結婚,生有一女,但事實上是朴妍珍和校園霸凌共犯之一所生的子女,這個資訊一直埋藏在朴妍珍心底,但逃不過復仇者的眼睛,復仇過程中故意洩漏了一些關於該子女的訊息給共犯知悉,共犯起疑後做了DNA鑑定,希望搶回這個孩子。
在諮詢律師的過程中,共犯詢問要以甚麼方式要回孩子,但律師回復是不可能的,因為在韓國的法律中,生父是無法提起婚生否認之訴,除非有明顯的事由像是,在生母懷孕期間,【父親其實是在監獄】或是【一直長期出差】的情況下,生父才有機會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在臺灣如果出現上述案例,按我國民法第1063條規定,由於妻之受胎,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如果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因此在臺灣現行法僅規範婚姻中的「夫」、「妻」及「子女」(子女部分可以參考記事《血緣認知權》這篇),可以提起婚生否認之訴,而不包含生父。
而「生父」是否可以提起,則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7號解釋已說明,不許生父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係為避免因訴訟而破壞他人婚姻之安定、家庭之和諧及影響子女受教養之權益。且如許其提起此類訴訟,則不僅須揭發他人婚姻關係之隱私,亦須主張自己介入他人婚姻之不法行為,有悖社會一般價值之通念。故為防止妨礙他人權利、維持社會秩序而限制其訴訟權之行使,乃屬必要。
但是否有與韓國一樣有明顯事由時提起,大法官也有說;「至於將來立法者應否衡量社會觀念之變遷,以及應否考慮在特定條件下,諸如【夫妻已無同居共同生活之事實】、【子女與生父事實上已有同居撫養之關係】等而有限度放寬此類訴訟之提起,則屬立法形成之自由。」
由於我國後續均並未對生父提起否認之訴進行修正,故仍是不能提起訴訟要回孩子的~~
p.s由於不會韓文沒有實際去考察韓國的婚生否認之訴,本篇僅是依據韓劇給的一些資訊,做一些比較,心得輸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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