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營業秘密》
*最近日本迴轉壽司「かっぱ寿司」社長取得他人營業秘密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因為上市公司的高層因涉嫌洩露營業機密而被逮捕,在日本是屬於較為罕見的案例。
據記事表示田邊先生在擔任董事前,是在「はま寿司」工作,轉職為「かっぱ寿司」時,非法取得了「はま寿司」的銷售數據和成本數據等營業機密資訊。且在擔任「かっぱ寿司」顧問時,甚至透過原同事取得了營密資訊。在該案中,除了田邊須負起責任外,作為法人的「かっぱ寿司」竟然在田邊先生將非法取得的資訊用於公司時,沒有立即阻止其不當行為,反而是提拔他成社長,因此有認為「かっぱ寿司」並不具備遵法意識。
該篇記事也說起去年手機通訊業也出現從軟銀跳槽到樂天的員工,將軟銀基地工程等相關成本資訊非法攜出提供給樂天,這也顯示幾家大企業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在服務內容上很難與其他公司差別化,最終陷入價格競爭。
*在我國也有營業秘密法,所謂營業秘密依第2條規定,係指非一般涉及涉及該類資訊之人及得知,具有秘密性有潛在或實際經濟價值,其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方法、技術、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等資訊,商業性營業秘密,主要可包括企業之客戶名單、經銷據點、商品售價、進貨成本、交易底價、人事管理、成本分析等與經營相關之資訊。
前陣子剛好又看到有位道長分享其心得,在 2020年施行勞動事件法後,當發生勞雇糾紛,勞工可選擇將案子移送到勞工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勞動法庭進行審因此,很多營業秘密的案件就被移送到該地方法院管轄,然而在營業秘密的訴訟其審理涉及高度專業,尤以涉及技術的秘密更須仰賴企業協助,使得勞動法庭法官進行審理時則有相當難度,在舉證上也有一定困難。
於今年6月提出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草案,修法將營業秘密的案件規定為智財法院專屬管轄,並且明定被害參與機制以協助釐清案情,希望能藉由這次的修法,使智慧財產案件得以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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