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有機》
*又是行光合作用時間訪查=友善田地的一週,在加入專案之前完全分不清楚「有機」與「友善」的差異,還以為只要以友善自然環境耕作而成的農產品即是「有機產品」。
*昨天看到一則日本記事在介紹有關於「有機」農業的發展過程,據說人類在1萬多年前就開始從事農業。原先也是以有機的方式進行耕種,但在人口增加的情况下,農作物的需求也隨之增加,耕種方法開始改變,為了免於蟲蛀噴灑農藥,使用化肥肥料能讓農作物快速增長,比起自然耕作方式更能簡單大量的生產農作物。
但其實植物和土壤有著不可思議的關係。土壤中有肉眼看不見的微生物,他們能製作出各種營養成分。據近幾年來的研究發現植物對於自己所需的養分會從根部向微生物發出訊號。
化學物質雖然能製作出大量農作物,但會破壞土壤中微生物和植物的關係。若使用化學肥料將使微生物數量變少,一旦失去平衡,將變成無法耕作的土壤,
再加上噴灑農藥的行為,將使蝴蝶和蜜蜂等生物也不會飛往田地,周圍的自然環境及環境多樣性也會變得貧乏。
*鼓勵回歸「有機生產」是目前全球的趨勢,也鼓勵消費者購買有機產品,近幾年來雖寫有【有機◯○】的產品增加,但是否確實為有機產品則有疑義?在有機農業促進法的規定下:
有機農業:「指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農產品生產之農業。」
有機農產品:「指農產品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過程,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並經依本法規定驗證合格,或符合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進口農產品。」
依同法第16條規定,【農產品之生產、加工、分裝及流通過程,經驗證合格者,或經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合格者,始得以有機名義/有機轉型期名義,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而依第31條規定,若其未經驗證合格,或未經進口審查合格,以有機名義或其他足使他人誤認之方法,而販賣、標示、展示或廣告。將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
p.s縱然「有機」的文字改為「オーガニック」、「organic」等不同語言的文字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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