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競爭的番人》
*近期看到新的一部由小說改編的日劇「競争の番人」(中譯競爭的維護者),剛開始的場面是刑警追捕犯人的畫面,但實際上卻是以「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主軸,介紹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這個組織以及掌管的事務範圍。但劇中說明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個微小的組織,且經費非常的少,其他行政機關或企業甚至有點不在意公平會的存在
*一則日本記事就在述說公平會究竟能否成為維護人呢?首先,針對外送平台的外送員屬於gig worker(打零工性質),亦即是透過數位勞工媒合平台,將分散於各地的勞力資源,按需求調度到特定地點以執行任務。其保護管道除有勞動法外還有獨占禁止法和外包價金給付遲延等防止法(日文:下請代金支払遅延等防止法,又稱下請法)法等經濟法的保護。
*現在,由外送平台組成之外送聯合會,在東京都勞動委員會上依勞動法主張其權利,但國家卻未有新政策。因此在經濟法的背景下,就期待出現「强大的」公平交易委員會守護,首先,即須判斷該平台是否屬於獨佔禁止法中「濫用優越地位」,對於自由業者來說,與媒介平台常以不利的要求使外送員不得不接受,像是報酬給付延遲、報酬減少、或單方面變更報酬等12個項目,但是,如何證明有「濫用優越地位」在舉證責任上會成為一大障礙。
公平交易委員會是否能做出合理的行動,則為另一個問題,每年幾乎有數千件的申報,但公平會委員人數不多不能期待每件事都能受到關注,且進入公平會也可以與經營者進行商量,並不是為受害者所創設之制度。
*在臺灣有關於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之關係,很少從公平競爭法的角度切入,雖然行政法院認為外送平台提供的新手指南中,外送員並無決定如何提供送餐服務的自由,對於如何與客戶應對、提供服務內容等均有具體指示,而外送員為了避免被停權,會努力達成平台的要求,外送員對於平台具有從屬性。平台也要求外送員不應使用非本人的帳號,也不可出借帳號給他人使用,外送員必須親自履行外送服務的,平台對於計算基本車資的方式,全體外送員均受規範,而非個別磋商,故外送員性質上較符合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而非承攬。
*臺灣公平會的組成係設置委員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且應具有法律、經濟、財稅、會計或管理等相關學識及經驗每週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但公平會實際上如何進行調查,其實自己也不太了解,是否有像日劇一樣會請警察加入公平會的單位進行調查呢?從一些條文來看,公平會似乎是進行個案調查或業務檢查時,是商請當地警察及有關機關配合辦理的,與日劇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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