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6
* 最近看日劇《ミステリと言う勿れ》(中譯:勿說是推理),推翻了柯南的「真相只有一個」,劇中主角久能整(菅田將暉飾)認為真相不只有一個,「因為人只能看到主觀的東西,只會覺得排斥,自己看到的就是對的,如果缺少像是上帝的第三方,就很難看清真相,所以在戰爭中雙方對於彼此的行為,都有不同的認知,就算大家沒有說謊,也沒誇大其辭,也會出現不同的說法,所以真相不只有一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真相,但是,事實只有一個,警方應該調查的事實,而非眾人眼中的真相,正是因為拘泥於真相這種曖昧不清的東西,才釀成冤案的不是嗎?」
*在前天看到日本最高法院言詞辯論庭激烈論戰的一則記事,是有關於一名患者控訴其外科醫生於手術後,有舔舐患者胸部等行為,但被告從一開始就一直否認自己有猥褻行為,並且主張是患者因手術麻醉的影響產生的幻覺,這個主張在第一審東京地方法院時被採納,但在二審則推翻了此一主張,該名醫師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辯護人認為在一審判決中,除了有斟酌受害人之證詞外,還詳細討論了其母親、其他醫生、護士、同室患者等的證詞,且目前不能否定患者因麻醉藥和疼痛影響而產生的幻覺的可能性。此外,雖然胸部採集到醫師的DNA,但該鑑定工作表,至少有9處是重寫的,已違反了科學的常識,再者,檢察官聲請調查的鑑定人一開口就說明自己非幻覺的專家等等理由提起上訴。
而檢察官則認為,胸部採集到DNA只有被告的,又依據被害人及其母親的證詞,此為現實而非幻覺,況且護士在紀錄表上寫著精神良好等字樣為理由,認為醫師涉犯該罪。
*上述該案例,我覺得和久能整的對話呼應,假設醫師和被害人都沒有說謊,究竟這個案件的事實到底為何?
*本次的辯論庭主要是在科學鑑定的證據上產生爭論,自去年3月以來,最常聽到當事人提出要測謊,總說一句看誰說得才是正確的,但現實上也有因測謊違失而造成冤案的發生,還有一度提出要不要在法條上增加測謊鑑定結果無證據能力等的討論,由於法院並不是神無法知悉事件的發生,必須在原、被告間之主張,依據證據做出妥適的判決,但「科學鑑定證據」也不一定完全正確,在臺灣刑事訴訟法第197條以下鑑定規定大多是鑑定人的資格與具結等一般性規範,未有詳細鑑定方法的判準,
在美國聯邦證據法第702條規定,要求證據需有關聯性、可靠性、確實性,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如何評斷該證據是否可靠、確實或是科學有效性下,有提出幾個判斷因素:
1.該方法或理論是否可以通過實驗證明。
2.該方法或理論是否經過同行的評價或被發表。
3.該方法或理論如已在實際中運用,這一方法或理論的已知或潛在的誤差率為何。
4.該方法或理論是否被科學界普遍接受。
法院進行審判時應對所有證據進行全面分析及客觀評價。
p.s目前經手的案件看過比較不合理的推論是,法院以被告為國立OO大學為由,即認定其英文很好,而具有與外國人溝通能力故是共同正犯,但其實當事人的英文程度並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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